⑴第1个球(0:0),发球员A发1分球,1分球之后换发球。
⑵第2、3个球(报1:0或0:1,不报15:0或0:15),由B发球,B连发两分球后换发球,先从左区发球。
⑶第4、5个球(报3:0或1:2,2:1,不报40:0或15:30, 30:15),由A发球,A连发两球后换发球后换发球,先从左区发球。
⑷第6、7个球(报3:3或2:4,4:2或1:5,5:1或6:0,0:6) ,由B发1分球之后交换场地,若比赛未结束,B继续发第7个球。
⑸比分打到5:5,6:6,7:7,8:8……时,需连胜两分才能决定谁为胜方。但在记分表上则统一写为7:6。
⑹决胜局打完之后,双方队员交换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