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jj
光明使者 |
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如何退费?
|
|
无悬赏 |
浏览次数:11693次 |
此问题已结束
|
|
|
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如何退费?
|
|
|
bjjb
风云使者 |
回答于:2013/1/21 10:59:00 |
|
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民政局沪教委终(2009)2号精神,民非院校(即:民办非学历院校,下同)制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和同级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向社会公告。不得收取未经审批机关和同级物价主管部门备案,以及未向社会公告的任何费用。民非院校须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退费办法和标准,向社会公告后执行,并在招生收费时履行告知义务。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议向就读培训机构的审批机关(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上述相关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