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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类高考生加20分提档的对象有: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5、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6、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 
	  在高考中获得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有: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有6类高考考生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同时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高考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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