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高考加分工作通知要求,2016年保定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身份审定工作时间安排在1月4日至4月30日进行。按照规定,保定将建立健全考生优惠加分信息公示制度,优惠加分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考生户籍地和其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根据有关高考加分工作通知要求,2016年保定市考生高考加分身份审定工作办理时间自1月4日起截止到4月30日结束。
据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工作人员介绍,“给予农村独生子女考生优惠加分,是利民惠民的好事实事,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往年考生高考加分身份审定工作从春节之后到高考结束前,结合河北省实际,今年身份审定有所提前,从2016年元旦之后即开始,主要目的就是更好地做好考生加分身份审定工作,予以相应优惠照顾,确保公正公平。另外,根据河北省规定,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仅限报考本省所属院校。”
近年来,保定市卫生计生委把落实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作为计划生育重要惠民事项来抓,根据有关要求,提前谋划,对农村独生子女的认定条件、申报程序、提供材料、注意事项进行明确和规范,严格做好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工作,保证审定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进行,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享受加分优惠政策。为减轻群众和基层负担,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卫生计生局到保定市统一集中办理。对路途远或考生数量大的县(市),保定市里派专人到当地进行“现场办公”,切实把好事办好。
根据规定,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河北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按照通知规定,保定市将建立健全考生优惠加分信息公示制度,优惠加分合格考生名单,将在考生户籍地和其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提醒考生,为防止户口本等各种证件在加分资格审定过程中丢失损坏,给群众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参加照顾加分的考生向县、乡两级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本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向保定市卫生计生委只提供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县级卫生计生局公章。
拟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级计生办进行个人申请;乡级计生办经审查,对符合优惠加分条件者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报县卫生计生局审查;县卫生计生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报保定市卫生计生委;保定市卫生计生委审定后对符合条件者签署意见并加盖市卫生计生委高考加分专用章。审核坚持双人审核制,严禁弄虚作假。
据悉,2015年,保定市已有5557名农村独生子女获得计生部门身份认定,享受到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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