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来说,教学师资比较集中,发展较好的城市从设施还有环境来说都比较好,所以很多优秀的老师都选择了待遇各个条件好的地方去任职,至此造成了分配不均等问题,为了使这种现象不在愈演愈烈,石家庄中小学将开展校长教师异校交流轮岗工作。
从2014—2015学年,新增各类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5%。
石家庄中小学校长实施轮流制后,任期达到一定年限的中小学校长及老师都需要进行流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凡在同一学校同一职务任期已满10年的校长、副校长及中层干部,应逐步进行轮岗交流,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需要合理安排。
在教师交流方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10年,原则上要分批进行异校流动。
究竟是怎么个流动法呢?此次校长教师异校交流轮岗范围主要在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市内五区以联合体、集团内交流轮岗为主,其它县(市、区)以学区内交流轮岗为主。方式主要包括:异校流动,这是交流轮岗的主要形式,需要办理人事关系;相互交流,即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同科教师相互交流,时限不少于三年;支教,即城镇优秀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支教,时限不低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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