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北省教育厅获悉,凡在2012年参加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于3月18日-3月22日期间可以领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河北省教育厅声明,领取教育资格考试合格证时须持本人证件,代领须持本人及代领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户口簿),笔试和面试不在同一地市的,在参加面试的城市领取。
河北省石家庄市领证地点:槐安东路77号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E区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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