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对象
凡注册类的执业证书都有有效期,到了有效期必须进行继续教育,建造师同样如此。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必须在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进行继续教育。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注册后3年内必须一次性完成60课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即下列二级建造师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1、2011年年底前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2、所有正常延续注册的、增项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3、所有逾期(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4、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影响: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注册建造师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接受培训测试,不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不合格的不予注册”,也就是说注册证书会逾期及失效,证书不能使用参加招标和承接工程项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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